2012年5月16日 星期三

多走一里路=「福音第二里」

平常上班的弟兄姐妹(TA, RA 或博士班學生不算全職上班者) ------------------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 【太五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太五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太五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太五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是法律),你就同他走二里;」 【太五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主吩咐我們不要以「作對」的態度回應。 對方大聲一點,我們不要動怒。 對方說謊隱瞞真相,也不應指摘,而是憑愛心,柔和地指出可能引致的壞後果,引導他用一個誠實、合乎聖經原則的方法去解決問題。 主耶穌的吩咐,卻是連另一邊臉也由他打。唯有早已預計會承受更多羞辱的,能豁出個人的尊嚴,才不怕受羞辱,堅持服事。 難以想像如何能不脫外衣,可以把裡衣按對方的要求,脫下來給他。 當外衣、裡衣都脫下來,也即是身體完全裸露在人前的時候,身上的瘡疤,別人都看見,再不能遮蓋了。 如果我們不能接受自己的不足、生命的瑕疵,那能坦然面對服侍的對象呢? 能無愧的坦露在人前,真心服事,即使問題未能即時解決,亦知道在那裡找答案。 如果有罪纏繞,早已向神認罪解決,雖疤痕仍在,卻不怕顯露。 耶穌的時代,羅馬人統治以色列,定下法律,羅馬人可以隨時命令以色列人,好像奴僕一般,為他拿東西走一里路。 管你百般不願意,礙於是法律,以色列人仍要聽命而行,以免被下到牢獄中。 今天,神要我們「看顧貧窮的、孤兒寡婦、和客旅」;我們得按命令服務他們,為他們做到最好。 而且,耶穌的要求是我們不單走一里,完成基本的服事責任,而是多走一里。 這第二里是「福音第二里」。 以馬忤斯的路上(路加24章),二人中有一個名革流巴 [門徒們心目中的主耶穌,是拯救以色列民脫離羅馬帝國的彌賽亞; 他們所盼望的,是現在就作王得榮耀的彌賽亞, 而不是先經過受苦、受死,然後得榮耀的彌賽亞。] 耶穌伴隨兩個門徒眼睛迷糊了,不認識祂的門徒走了好一段路,直到他們認得祂。 主要求我們為尋求服務的人多走一里, 就是要我們不單服事他們的需要,也要與他們同行,在靈裡尋求,直到認識主耶穌。 不陪伴他們走尋求福音的一里路「福音第二里」,仍未有按耶穌的原則服事人。 --------------------------------- 【太五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文意﹞舊約的律法容許人討回公道(出廿一24;申十九21),也就是說,對別人所施的惡待,可還以相等程度的報復,其目的乃在制止隨意侵犯人。 ﹝話中光﹞(一)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指公平的報復就不獲罪;別人先敲掉你的牙是罪,你反過來敲掉別人的牙便不是罪。 (二)世人所求的是公平、公道,但基督徒所求的是超過公平、公道。 【太五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文意﹞「不要與惡人作對,」『惡人』指惡待我們的人,當我們受到別人的惡待時,不要憑天然的生命有所反應。 「有人打你的右臉,」指別人的無理惡待。 「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挨打而心裏沒有忌恨,才能轉過左臉再給人打;這不是人的忍耐、修養所能作得到的,出於神的生命才能作到。 ﹝靈意﹞『打臉』象徵羞辱。信徒應當超脫到一個地步,榮耀、羞辱、惡名、美名(林後六8),都摸不著我們。 ﹝問題改正﹞注意:主這一段話(38~41節)並不是教導我們『不抵抗主義』,也不是叫我們不須要防備惡人的惡行, 乃是教導我們要認識在我們裏面神的生命,遇事要讓神的生命作出反應,而不憑天然的生命行事為人。 同時,這段話是對基督徒說的,千萬不要隨便告訴不信的外邦人,以免招致不必要的羞辱,並且對人、對己均無益處(參太七6)。 ﹝話中光﹞(一)世人爭的是誰先打人,後打人的乃是合法的自衛;但基督徒不但不先下手打人,甚至是不肯還手。 (二)人打我們的右臉,是主藉著人的手,來擴充我們的度量,叫我們長大;所以,最佳反應乃是轉過左臉,以加增主藉人手所作的事。 (三)『右臉』是主在對付我,『左臉』是我站在主這一邊對付我自己;靈命長進的途徑,乃是歡喜著『阿們』主十字架的對付。 (四)我們若看見別人的『手』竟是主所用的『工具』,就不會在挨『打』時心裏冒火、不舒服,反要歡喜快樂了。 【太五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文意﹞「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裏衣』是一個人最貼身的財物,也是一個人最合法的享受(窮人穿裏衣),是指別人無理的剝削。 「連外衣也由他拿去,」『外衣』比裏衣貴重,故這是指我們不跟人計較,更大的財物損失也能心中泰然。 ﹝靈意﹞『剝衣』象徵失去隱私。我們為著基督的緣故,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四9),甘心樂意喪失生活行為的隱私權。 ﹝話中光﹞(一)人要拿我們的裏衣,是絕對沒有道理的;我們給他外衣,也是絕對沒有道理的。基督徒是不講道理的。 (二)基督徒不是憑對錯和人講理由;講理由的基督徒,是活在頭腦(魂)裏,不是活在生命(靈)裏。 【太五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背景﹞當時羅馬帝國政府有權要求人民服務,或徵收財物作為公共用途;如羅馬兵丁『強逼=勉強』古利奈人西門背耶穌的十字架(太27:32)。 ﹝文意﹞「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被人強逼走路,這是喪失自主權,身在別人的權下,由不得自己。 「你就同他走二里,」這是指心甘情願,服在別人的權下。 ﹝靈意﹞『強逼走路』象徵意志的折服。我們信徒的心應當柔和謙卑(太十一29),不為自己堅持甚麼。 ﹝話中光﹞(一)世上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羅十三1),所以順服人的權柄,也就是順服神。 (二)除非人的權柄明顯牴觸神的權柄,我們才不該順從(徒五29);在一般情形下,即使是沒有道理的強逼,也要歡喜著接受。 (三)剛強的人是剛強到一個地步,能夠約束自己,不顧自己的權利。 【太五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文意﹞財物是最能霸佔人心的(太六21)。這裏的意思不是要我們不分皂白的施捨,而是要我們的心能夠超脫,不受錢財的霸佔。 ﹝話中光﹞(一)你的財物並不是屬於你的,是神託付你管理的。 (二)凡來向你開口求助的,要把他看成是神差來的使者,要試驗出你的存心何在。 --------------------------------- “不如意事常八九”: 沉重的生活、难填的欲壑、老弱病死、离愁别恨……都是人们身不由己、被迫行走的一里路。走在一里路上——身苦,心更苦! “退一步海阔天空”: 有了走二里路的思想准备,一里路还算得了什么呢。 二里路: 把消极变为积极、 把义务变为权利、 把本分变为福分、 把勉强变为甘心、 把诅咒变为祝福、 把羞辱变为荣耀、 把十架变为恩典…… 走二里路不仅是忍耐、是宽容、是智慧,更是舍己的爱! 走二里路是一生的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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