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9日 星期五

禁食

四月、五月禁食的日子,七月、十月禁食的日子? 全部都是為罪,或為記念悲傷的事情而有的,聖經不贊成無緣無故的禁食。 一.禁食的曲解   近數年來,可能由於靈恩運動及韓國祈禱運動的影響,許多教會及信徒紛紛研究,探索,並實習“禁食”這一種宗教習慣。 本來能從世俗生活中擺脫出來,進而藉禁食祈禱親近神,重整自己的靈命,是非常美好的。 但可惜的是,許多基督教領袖對“禁食”存有錯誤的見解,以致出現“瞎子領瞎子”的情況。例如:   1. 禁食被看為節食   常聞有人教導說:“現今世代許多疾病的根源是因飲食過量,腸胃不清,營養過多積累成有害的脂肪,所以基督徒應多學習禁食,最好每週至少一次。”這樣的教導只屬身體調養之道,是所有“飲食過量”的人都應注意的。若以此來勸導基督徒作規律性禁食,是誤解了聖經的原意,目的不純正,是不能在神面前蒙悅納的。   2. 禁食被看為靈性高的指標   許多人看那些有禁食習慣的人,特別是那些禁食時間長的人,才是真真正正有屬靈分量的人, 甚至是“道行高深”的人,他們才與神有特別的關係,他們才有屬靈的能力,他們有更高的靈性地位。 以上這些看法都是沒有聖經根據的,是誤解禁食本來意義的。一個人靈性高不高,怎可能與吃不吃有關﹖那只是肉體的問題。 靈性高與不高應是人的思想,感情,行為能否完全與三位一體的神“聯合”,例如被聖靈充滿,活出基督,完全像天父等。   3. 禁食變成苦行功德   天主教的禁食含有功德觀念,現今漸漸連基督教也以為禁食會“逼使”天父聽人祈禱。 其實不正確的禁食不但不會叫天父聽人祈禱,反而使天父討厭他,就如法利賽人也每週禁食兩次(路一八:12)。 叫天父聽人禱告的不是禁食本身,而是隨着禁食而顯出在天父面前認罪,自卑,專心的尋求,並誠心的接納。   4. 禁食為追求超然感受   近年來竟然有人起來教導人操練“更長時間的禁食”,理由是當禁食到第幾天之時,就會感受到某程度的鬆脫和自由, 到第幾天就會感到與靈界開始有接觸。 韓國許多人禁食四十天,更有人有一百天的紀錄。他們似乎在比賽,追求“最高紀錄”並某種感受。 這些不但是違反聖經的教訓,而且還會有被邪靈欺騙的危險。 二.禁食的再思   根據聖經,禁食本身是毫無意義的(參太六:16,路一八:12,賽五八:3,耶一四:12)。 禁食之所以有意義,完全是因為有某一些重要的事情在神面前要自卑懇求。 所以,所有沒有正確目的的禁食都是錯謬的。聖經所記載正確的目的有:   一.認罪自卑(參詩三五:13,六九:10,撒下一二:21-23,但九:3,撒上七:6,尼九:1-2)   根據以上這些經文,我們看見古時的人在神面前認罪自卑,為了表示刻苦己心,常常披麻蒙灰,或撕裂衣服,並且禁食。 這使我們了解到禁食的意義是表示為罪難過,沒有心情去享受肉體所需要的食物,像披麻蒙灰,撕裂衣服一樣, 表示沒有心情去穿美衣,反而在神面前自卑如“灰塵”一樣。 所以一個人在神面前認罪自卑,最重要是刻苦己心,禁食只是一種表達方式而已,像披麻蒙灰,撕裂衣服是另一種方式一樣。 奇怪的是今天許多人禁食,卻沒有人披麻蒙灰,撕裂衣服。 其實披麻蒙灰,撕裂衣服是古時以色列人一種風俗習慣,禁食也是他們的風俗習慣。 當風俗習慣失去了其意義內涵之時,這些風俗習慣就變成無意義的,是神討厭的。 認為今天我們可以藉着禁食來表示刻苦己心,但如果禁食刻苦己心的人,雖然不吃,卻愛化妝,穿美衣,看電影,尋娛樂,就全無意義了。 倒過來說,一個人為刻苦己心,雖然也吃也喝(有胃病或體弱的人不能禁食,不會因此就不得神喜悅), 但卻為罪難過,沒心情去享受任何娛樂,美衣,音樂等。 這在我們今天文化背景之下,他在神面前事實上是與古時為罪禁食的以色列人相同,都蒙神悅納。   二.為患難或傷心的事在神面前表示悲傷(參路五:32-35;代上一○:12;拉八:21;斯四:16;但九:3;珥二:12;太六:16-18)   根據以上的經文,在平日無傷心的事發生,尤其是在高興的日子,是不應該禁食的, 因為禁食只在神面前表示悲傷,為重大困難的事專心禱告。 法利賽人問耶穌,為何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而耶穌的門徒卻不禁食﹖ 耶穌回答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豈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 由主的話看來,主指出無緣無故的禁食是沒有意思的。 這一點法利賽人也明白的,只不過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 所以耶穌又教訓門徒不要像他們禁食的時候故意臉帶愁容,弄得難看,為的是叫人看見而博取別人的同情或讚賞。 可見法利賽人也明白禁食是為表示在神面前悲傷的。 所以,按日子例行的禁食是不蒙神悅納的,就如法利賽人每週禁食兩次卻被主指為不義一樣(路一八:12), 至於以色列人在贖罪日禁食(利一六:27-31;民二九:7), 被擄後又增加在四月,五月,七月,十月四次禁食的日子(亞八:19),全部都是為罪,或為記念悲傷的事情而有的, 聖經絕不贊成無緣無故的禁食。   三.為專心祈禱尋求神的幫助與指引(參徒一三:2-3,徒一四:23;太四:2,一七:21;路二:37;出三四:28;撒下一二:16-23;拉八:21-12)   從以上的經文,我們看見禁食是為使尋求神的幫助與指引的祈禱更專心。所以,若不是為專心祈禱,禁食本身是毫無意義的。例如門徒問耶穌,他們為何不能趕出那害癲癇症孩子的鬼,耶穌指出是因他們“信心小”(太一七:20-21),這是惟一的原因,如果他們有芥菜種那麼“大”的信心,已經足夠叫山移到海中去,並且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但是,耶穌又指出這一類的鬼若不靠“禱告禁食”,牠就不出來。意思是說,只要你們專心祈禱,不要為食物分心,你們就會有足夠的信心趕出那鬼了。又例如,耶穌在曠野受魔鬼試探四十晝夜,並且禁食,就是為專心祈禱,與父神並聖靈聯合對抗魔鬼,魔鬼引誘耶穌變石頭為食物的目的也是為要叫耶穌分心,注意肉體的需要,不要注意祈禱和遵行神的旨意。這樣的例子很多,安提阿教會在差傳的工作上祈禱禁食,尋求神的指引,結果聖靈指明要差派保羅和巴拿巴;以後他們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傳福音,幾經艱難,受盡逼迫,才把教會建立起來,為要小心按立長老,將他們交託所信的主,保羅和巴拿巴就禁食祈禱。這樣,我們看見禁食是為輔助祈禱之用,離開了祈禱,或因不習慣禁食反而叫祈禱不專心的話,禁食就毫無意義了。   最後總結來說,禁食祈禱和其他一切基督教的禮儀都是為對準神,與神相交,討神喜悅,所以一切的意義都在於神。沒有神作為對象,不依照神所喜悅的途徑,不但禁食毫無意義,就是連祈禱,浸禮,聖餐,崇拜,唱詩…都變成煩瑣神,叫神厭惡的。(賽一:11-15,瑪二:17)的日子,七月、十月禁食的日子 一.禁食的曲解   近數年來,可能由於靈恩運動及韓國祈禱運動的影響,許多教會及信徒紛紛研究,探索,並實習“禁食”這一種宗教習慣。本來能從世俗生活中擺脫出來,進而藉禁食祈禱親近神,重整自己的靈命,是非常美好的。但可惜的是,筆者眼見許多基督教領袖對“禁食”存有錯誤的見解,以致出現“瞎子領瞎子”的情況。例如:   1. 禁食被看為節食   常聞有人教導說:“現今世代許多疾病的根源是因飲食過量,腸胃不清,營養過多積累成有害的脂肪,所以基督徒應多學習禁食,最好每週至少一次。”這樣的教導只屬身體調養之道,是所有“飲食過量”的人都應注意的。若以此來勸導基督徒作規律性禁食,是誤解了聖經的原意,目的不純正,是不能在神面前蒙悅納的。   2. 禁食被看為靈性高的指標   許多人看那些有禁食習慣的人,特別是那些禁食時間長的人,才是真真正正有屬靈分量的人,甚至是“道行高深”的人,他們才與神有特別的關係,他們才有屬靈的能力,他們有更高的靈性地位。以上這些看法都是沒有聖經根據的,是誤解禁食本來意義的。一個人靈性高不高,怎可能與吃不吃有關﹖那只是肉體的問題。靈性高與不高應是人的思想,感情,行為能否完全與三位一體的神“聯合”,例如被聖靈充滿,活出基督,完全像天父等。   3. 禁食變成苦行功德   天主教的禁食含有功德觀念,現今漸漸連基督教也以為禁食會“逼使”天父聽人祈禱。其實不正確的禁食不但不會叫天父聽人祈禱,反而使天父討厭他,就如法利賽人也每週禁食兩次(路一八:12)。叫天父聽人禱告的不是禁食本身,而是隨着禁食而顯出在天父面前認罪,自卑,專心的尋求,並誠心的接納。   4. 禁食為追求超然感受   近年來竟然有人起來教導人操練“更長時間的禁食”,理由是當禁食到第幾天之時,就會感受到某程度的鬆脫和自由,到第幾天就會感到與靈界開始有接觸。韓國許多人禁食四十天,更有人有一百天的紀錄。他們似乎在比賽,追求“最高紀錄”並某種感受。這些不但是違反聖經的教訓,而且還會有被邪靈欺騙的危險。 二.禁食的再思   根據聖經,禁食本身是毫無意義的(參太六:16,路一八:12,賽五八:3,耶一四:12)。禁食之所以有意義,完全是因為有某一些重要的事情在神面前要自卑懇求。所以,所有沒有正確目的的禁食都是錯謬的。聖經所記載正確的目的有:   一.認罪自卑(參詩三五:13,六九:10,撒下一二:21-23,但九:3,撒上七:6,尼九:1-2)   根據以上這些經文,我們看見古時的人在神面前認罪自卑,為了表示刻苦己心,常常披麻蒙灰,或撕裂衣服,並且禁食。這使我們了解到禁食的意義是表示為罪難過,沒有心情去享受肉體所需要的食物,像披麻蒙灰,撕裂衣服一樣,表示沒有心情去穿美衣,反而在神面前自卑如“灰塵”一樣。所以一個人在神面前認罪自卑,最重要是刻苦己心,禁食只是一種表達方式而已,像披麻蒙灰,撕裂衣服是另一種方式一樣。奇怪的是今天許多人禁食,卻沒有人披麻蒙灰,撕裂衣服。其實披麻蒙灰,撕裂衣服是古時以色列人一種風俗習慣,禁食也是他們的風俗習慣。當風俗習慣失去了其意義內涵之時,這些風俗習慣就變成無意義的,是神討厭的。筆者認為今天我們可以藉着禁食來表示刻苦己心,但如果禁食刻苦己心的人,雖然不吃,卻愛化妝,穿美衣,看電影,尋娛樂,就全無意義了。倒過來說,一個人為刻苦己心,雖然也吃也喝(有胃病或體弱的人不能禁食,不會因此就不得神喜悅),但卻為罪難過,沒心情去享受任何娛樂,美衣,音樂等。這在我們今天文化背景之下,他在神面前事實上是與古時為罪禁食的以色列人相同,都蒙神悅納。   二.為患難或傷心的事在神面前表示悲傷(參路五:32-35;代上一○:12;拉八:21;斯四:16;但九:3;珥二:12;太六:16-18)   根據以上的經文,在平日無傷心的事發生,尤其是在高興的日子,是不應該禁食的,因為禁食只在神面前表示悲傷,為重大困難的事專心禱告。法利賽人問耶穌,為何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而耶穌的門徒卻不禁食﹖耶穌回答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豈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由主的話看來,主指出無緣無故的禁食是沒有意思的。這一點法利賽人也明白的,只不過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所以耶穌又教訓門徒不要像他們禁食的時候故意臉帶愁容,弄得難看,為的是叫人看見而博取別人的同情或讚賞。可見法利賽人也明白禁食是為表示在神面前悲傷的。所以,按日子例行的禁食是不蒙神悅納的,就如法利賽人每週禁食兩次卻被主指為不義一樣(路一八:12),至於以色列人在贖罪日禁食(利一六:27-31;民二九:7),被擄後又增加在四月,五月,七月,十月四次禁食的日子(亞八:19),全部都是為罪,或為記念悲傷的事情而有的,聖經絕不贊成無緣無故的禁食。   三.為專心祈禱尋求神的幫助與指引(參徒一三:2-3,徒一四:23;太四:2,一七:21;路二:37;出三四:28;撒下一二:16-23;拉八:21-12)   從以上的經文,我們看見禁食是為使尋求神的幫助與指引的祈禱更專心。所以,若不是為專心祈禱,禁食本身是毫無意義的。例如門徒問耶穌,他們為何不能趕出那害癲癇症孩子的鬼,耶穌指出是因他們“信心小”(太一七:20-21),這是惟一的原因,如果他們有芥菜種那麼“大”的信心,已經足夠叫山移到海中去,並且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但是,耶穌又指出這一類的鬼若不靠“禱告禁食”,牠就不出來。意思是說,只要你們專心祈禱,不要為食物分心,你們就會有足夠的信心趕出那鬼了。又例如,耶穌在曠野受魔鬼試探四十晝夜,並且禁食,就是為專心祈禱,與父神並聖靈聯合對抗魔鬼,魔鬼引誘耶穌變石頭為食物的目的也是為要叫耶穌分心,注意肉體的需要,不要注意祈禱和遵行神的旨意。這樣的例子很多,安提阿教會在差傳的工作上祈禱禁食,尋求神的指引,結果聖靈指明要差派保羅和巴拿巴;以後他們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傳福音,幾經艱難,受盡逼迫,才把教會建立起來,為要小心按立長老,將他們交託所信的主,保羅和巴拿巴就禁食祈禱。這樣,我們看見禁食是為輔助祈禱之用,離開了祈禱,或因不習慣禁食反而叫祈禱不專心的話,禁食就毫無意義了。   最後總結來說,禁食祈禱和其他一切基督教的禮儀都是為對準神,與神相交,討神喜悅,所以一切的意義都在於神。沒有神作為對象,不依照神所喜悅的途徑,不但禁食毫無意義,就是連祈禱,浸禮,聖餐,崇拜,唱詩…都變成煩瑣神,叫神厭惡的。(賽一:11-15,瑪二:17)

2013年7月4日 星期四

安息日的安息

"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來4:9)    注意這句話的譯義,不符合原文,在原文中既沒有"另"字,也沒有"一"字, 而且"安息日的安息"在原文中本為一個字,"撒巴鐵司錨斯" 本意為"安息日的遵守"為"遵守安息日"的一個動名詞(原文為單數), 也可引申為"安息日的安息"之意。 "存留"一字原文為"阿拋拉伊拍他伊"......意為"遺留",故以上經文按原文應譯為: "這樣看來,必有安息日的遵守(或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遺留下來"。(來4:9原文) 但考慮到上下文的意思,上句中"安息日的安息"較"安息日的遵守"譯意更好。 這裡所說"安息日的安息"根據上下文顯然可見:不僅是指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也是指救恩的安息說的。

大衛的 上帝同在

詩篇95──大衛的 上帝的同在 經文: 詩九十五1~11 鑰節: 來阿,我們要向耶和華歌唱,向拯救我們的磐石歡呼。(詩九十五1) 1. 來阿,我們要向耶和華歌唱,向拯救我們的磐石歡呼。我們要來感謝祂,用詩歌向祂歡呼。(詩九十五1~2) 2. 因耶和華為大神、為大王,超乎萬神之上。地的深處在祂手中,山的高峰也屬祂。海洋屬祂。是祂造的,旱地也是祂手造成的。(詩九十五3~5) 3. 來阿,我們要屈身敬拜,在造我們的耶和華面前跪下。因為祂是我們的上帝,我們是祂草場的羊、是祂手下的民。惟願你們今天聽祂的話。(詩九十五6~7) 參考經文: 來三7~11;四3,5,7 提要 本詩雖然沒有加註標題,但根據希伯來書第四章7節所言:「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參來三7~11;四3,5,7及詩九十五7~11)所以研究聖經者,有人主張這篇是大衛的詩,當然也有人持反對意見,但這並不減損本詩的價值和其重要性。這詩是以色列人在聖殿裡崇拜時,用來頌讚之詩。 本詩二次呼喚凡屬上帝的兒女,都要來崇拜祂: (一)「來阿,我們要向耶和華歌唱……」(詩九十五1~5)。 (二)「來阿,我們要屈身敬拜……」(詩九十五6~7)。作者不單重視外在的儀式,更注重內心的敬拜。這樣的崇拜,是上帝所悅納的。 本詩提供了各種崇拜的方式: (一)歌唱(sing),(二)歡呼(shout),(三)感謝(thanksgiving),(四)詩歌(music and song),(五)屈身(bow down),(六)跪下(kneel),(七)聽祂的話(hear his voice)(詩九十五1~7)。 讓我們仔細思想這七種敬拜的方式,它們是否也出現在我們對主的敬拜中呢? 另外,作者也指出了我們應當崇拜的理由: (一)祂是拯救我們的磐石(the Rock of our salvation)。(二)祂為大上帝(the great God)。 (三)祂為大王(the great King)。(四)祂超乎萬神之上(above all gods)。 (五)祂是創造之主(he made everything)。(五)祂創造我們(our Maker)。 (六)祂眷顧我們(he care us)(詩九十五1~7)。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們歌頌、讚美、敬拜祂的原因。將這篇詩,應用於你的敬拜中,思想其中真實的含意。 默想 1.希伯來書的作者(來三7~11;四3,5,7),特別引用了本詩7至11節中的經文,勸戒今日的信徒: (一)惟願今天聽祂的話。(二)不可硬著心。(三)不可試探祂。 (四)不可心裡迷糊、不信。天路客阿,當留心、專心跟隨祂,事奉、敬拜祂,才能進入、享受,主所為我們預備的安息。 2.詩人兩次呼喊說:「來阿!(come!)」,這永恆的呼召,是對所有主的兒女發出的。 當來歌唱、歡呼、感謝祂;所有受造之物,都當屈身敬拜,在造我們的主面前,跪下、讚美、稱謝祂的名。 讚美的金言 1. 信徒的讚美,最能彰顯祂的榮耀。──C.H.S. 2. 讚美的大能,使我們對上帝、對基督、對世界、對人認識更清楚,使我們越有能力引領更多人歸主。──J.E. 讚美的經文 1. 來阿,我們要向耶和華歌唱,向拯救我們的磐石歡呼。我們要來感謝祂,用詩歌向祂歡呼。(詩九十五1~2) 2. 因耶和華為大神、為大王,超乎萬神之上。地的深處在祂手中,山的高峰也屬祂。海洋屬祂。是祂造的,旱地也是祂手造成的。(詩九十五3~5) 3. 來阿,我們要屈身敬拜,在造我們的耶和華面前跪下。因為祂是我們的上帝,我們是祂草場的羊、是祂手下的民。惟願你們今天聽祂的話。(詩九十五6~7) 讚美的禱告 親愛的主阿,祢何等偉大!祢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祢守誠實,直到永遠。祢為受屈的伸冤,賜食物與飢餓的。祢釋放被囚的,祢開了瞎子的眼睛,祢扶起被壓下的人。祢喜愛義人、保護寄居的、扶持孤兒和寡婦。一生要讚美上帝,要歌頌我們的主。奉主耶穌基督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