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八种特殊现象或恩赐的彰显

八种特殊现象或恩赐的彰显,各有何种正面的价值,并可能产生何种偏差与危机。

1.敬拜的身体动作
  A.圣经的依据:诗47:1; 77:2, 95:6; 134:2;135:2; 141:2; 143:6; 150:4; 提前二8
  B.正面的肯定
    1)帮助人在崇拜中更加释放,脱离仪式的束缚
    2)鼓励全人的投入
    3)使情感有美好的疏导与渲泄
  C.可能的偏差与危机
    1)举手、拍掌、站立、甚至跳舞,都可能变成形式与传统
    2)外表的动作也可能出于肉体

2.方言的恩赐
  A.圣经的依据:可16:17; 徒10:46; 19:7;林前12:10; 14:27,28
  B.正面的肯定
    1)方言的恩赐(某地区的语言)可增进沟通的效果
    2)方言的祷告可以超越恩想、理性的局限,一面造就自己,一面成就神旨
    3)方言与翻方言运用合宜,可以造就信徒
  C.可能的偏差与危机
    1)方言可以假冒
    2)高举方言,超出其应有的地位
    3)以方言作为衡量得救、圣灵充满、或属灵的依据
    4)运用不得宜,造成混乱
    5)说方言的人容易会有超人一等的心态

3.身体的医治
  A.圣经的依据:太9:35; 可16:18; 徒3:7; 9:40; 14:10; 林前12:9
  B.正面的肯定
    1)可以彰显神的大能
    2)患者脱离疾病的缠累,增加信心
    3)使看见的人信心得以坚固
    4)可以增进传福音的效果
  C.可能的偏差与危机
    1)容易忽咯神的主权
    2)倾向以简单的公式来说明医治的过程
    3)医治恩赐的解释常带给人困惑
    4)多半从负面角度看疾病的意义
    5)聚会中,传讲真理与医治事工的比例不恰当

4.知识的言语和智能的言语
  A.圣经的依据:林前12:8; 约1:47; 徒5:3; 13:10
  B.正面的肯定
    1)使领受的人深刻体会神的眷顾
    2)智能的言语使人可以应付从仇敌而来的挑衅(太22:17-21; 徒6:10)
    3)有知识的言语则可「对症下药」
  C.可能的偏差与危机
    1)有时可能是自已的感觉或臆测,而非圣灵的启示
    2)如果讲错,可能会让知道的人产生困惑,甚至绊倒人
    3)有了这种恩赐,可能会自大,依靠恩赐而不依靠主
    4)可能会表演恩赐而忽略宣讲神的道

5.先知预言
  A.圣经的依据:罗12:6; 林前12:110; 徒11:28; 21:21
  B.正面的肯定
    1)正确的预言可以荣耀神,并增强信徒的信心
    2)信徒若对预言作适切的响应,则可避免灾难
  C.可能的偏差与危机
    1)造成信徒内心惶惶,不知何所适从
    2)预言未应验,羞辱主名,使教会受亏损
    3)若对同一件事有不同的预言,则带来混乱

6.被圣灵击倒
  A.圣经的依据:民24:4;徒22:7; 26:14; 启4:17
  B.正面的肯定
    1)帮助人与神建立亲密的关系
    2)带来情感与心理上的医治与释放
  C.可能的偏差与危机目前流行的模式很难在圣经中到到确凿的依据
    1)可能有人不是真正被圣灵击倒
    2)以被击倒与否为衡量效果的依据
    3)信徒可能以被击倒而沾沾自喜

7.赶鬼
  A.圣经的依据:太10:1; 可16:17; 徒13:18
  B.正面的肯定
    1)使人更多明白灵界争战的真实性
    2)带来灵里的自由与洁净
    3)使人认识神的能力胜过一切邪灵的作为
  C.可能的偏差与危机
    1)对邪灵、魔鬼过份敏感或畏惧
    2)过份依靠一套词句或方式

8.特定内在医治的模式
  A.圣经的依据:约21:15-22
  B.正面的肯定
    1)帮助人对于心灵的需要,有更深刻和全面的认识
    2)能建立更健全的人格
  C.可能的偏差与危机
    1)释经学上的困难
    2)所采用的方法过份主观,会给邪灵有机可趁
      a)记忆医治法 b)具体想象法 c)思想改变身体之方法
    3)过份看重「赶鬼」与「释放」的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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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华人教会中,有一些人反对这种有奇特恩赐彰显的聚会。
原目大概可分为四类:

1.由神学观不同所产生的反对:有一派人士持「停止观」,认为神迹奇事已随使徒时代而结束。因此对于这些恩赐的彰显,他们很自然会推论说,这都是从邪灵或是魂的潜势力而来的。换言之,既不是从圣灵而来,就是从其它灵界的力量而来。

2.因过去不良或痛苦的经历所产生的反对:许多年长一辈的传道人,几十年之前接触过新约教会或五旬节派教会。那些教会常强迫人说方言,或帮助人、教导人说方言,甚至认为不说方言就没有得救。这些传道人了解方言运动对教会造成的伤害与引起的分裂,因此很容易把有特殊灵恩表现的聚会都归为同一类。

3.固守原先的传统所产生的反对:一些传道人或基督徒在他们的宗派和传统里,从来没有看过这些奇特恩赐的彰显,很容易以自己的标准来加以判定,认为跟自己不一样的就有问题;甚至认为已经有了神一切的祝福,不再需要所谓的「灵恩」。

4.因灵恩聚会中偏差的现象而生的反对:在很多灵恩的聚会中都有肉体的表现,及信息不合乎真理的状况;又很容易造成教会的分裂;尤有甚者,一些灵恩派的著名牧师传出丑闻;或曾讲一些几近荒诞无稽的话;凡此种种都令许多人十分反感。

『地方召會』與所謂『呼喊派』contending for the faith church

1931年生於中國的河南省葉縣。1946年我15歲那年,因聽逾越節羔羊的福音信息清楚得救。
1951年與一位愛主的姊妹結婚。婚後,因全家信主、愛主,經常接待來往的弟兄姊妹,家中也常有聚會。

二 受帶領、得幫助

在我追求愛主的過程中,我們那一帶地方教會的負責弟兄,如婁和贏、和玉貴、吳崇三、郭天恩等,給我很多屬靈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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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歷史的回顧和今天的現實

八十年代初期,中國改革開放,海外華人,成千上萬,遍訪祖國,其中基督徒為數不少,與國內信徒接觸之間,不免有屬靈交流。水流職事站出版之文字書刊,在海外早已流傳甚廣,深獲基督教界各方人士歡迎,於該段時間內,也流傳至國內各地。在國內信徒愛慕真理的背景下,這些文字書刊廣受歡迎。許多渴慕真理、愛主的真基督徒,在這些純正的聖經教訓之下,獲益甚多。

在這些基於聖經的教訓與實行中,最遭受誤會的,就是『呼求主名』的實行。其實,主恢復之『地方召會』雖有呼求主名的實行,卻從未提倡盲目的喊叫,更未以此實行自成一派。然而,許多不求甚解之士,常將『地方召會』與政府緝拿的『呼喊派』之間,作許多模糊曖昧之聯想。為此,我們願先就『呼喊派』一稱,作簡要的定義。

現今一般外界對『呼喊派』的定義有二。有一派人士認定,呼喊派即為一切跟從李常受教訓,接受『呼求主名』之實行者,如人稱的『小群』、『聚會所』等;但有另一派人士認為,今日『呼喊派』的定義已愈來愈曖昧不明,社會大眾幾乎將所謂『呼喊派』解釋為一切不與政府合作之基督徒。在大衛安德尼所著的『中國─教會的長征』(David H. Adeney, China: The Church's Long March.,p.159)一書中,便有以下的陳述:『「呼喊派」現在似乎已變成了包含各類「家庭教會」人士的統稱了。』作者會作出此等評論,是因為有七個人因『反革命組織「呼喊派」的領導分子』罪名而被逮捕,但事實上,這七人並不屬於同一個基督徒團體,也與『地方召會』無關。因此,該作者認為,『呼喊派』已被用作一切『家庭教會』人士的統稱。湯尼賴伯特在其著作『中國基督徒大眾』(Tony Lambert, China's Christian Millions, p.124)一書中,亦有類似陳述:『一切拒絕加入三自運動者,均被冠予「呼喊派」名而遭逮捕。』

事實上,『地方召會』的聖徒基於聖經的教訓,追求最高標準的道德,且奉公守法,雖依照聖經有『呼求主名』之實行,卻未自成一派,更遑論擾亂社會秩序。唐勞麥卡因在『今日中國宗教─政策與實行』(Donald E. MacInnis, Religion in China Today: Policy and Practice)一書第322至323頁寫道:『有些「小群」的年長聖徒…傳揚真正的福音;他們從未抵抗政府,也未曾有違法之舉。』因此,『地方召會』的基督徒,絕非一班不服政府、擾亂社會之人。

然而,另有少數人,因對聖經教訓認識上的淺薄,不慎走入極端,導致了實行上的偏差。這些人中,有些以『呼喊派』的名義,在國內各地出現,其言論似是而非,其行徑為社會治安帶來莫大的困擾。雖然他們只佔極少數,但由於資訊不足,一些特殊個別的案例反而造成了相關群體的廣泛定義。在這種混亂的情況下,政府當局實難辨明其真偽。有鑑於此,本文將針對這些少數偏差信徒的信仰與實行,與『地方召會』的信仰和實行作一比較。文中所稱之『呼喊派』中少數人,乃指那些對聖經教訓認識不清,也不願意接受李常受的屬靈幫助,誤入極端,以致實行偏差、擾亂社會秩序的少數份子。盼望藉著以下的陳明,能夠正本清源,撥亂反正,以正社會大眾、政府當局及一切遵從正統基督信仰者之視聽。

貳 李常受按照聖經的教導,和一般基督徒的實行

『呼求主名』的實行不是任何基督徒個人的新發明,也不是新約的新作法,乃是開始於舊約的第一卷書─創世紀(創四26),開始於人類的第三代─以挪士,並貫穿整本聖經的。聖經中直接教導信徒『呼求主名』的經節有七十處之多,其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在詩篇中,詩人們更是提到『呼求主名』達三百三十次之多。李常受只是從聖經中看到了這一簡單易行、接觸主的方法,將其恢復並付諸實行而已。

在使徒行傳裏,彼得引用舊約約珥書上豫言基督的一句話,『那時,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所以,一個真正得救之基督徒的明顯表現就是求告主名。在原文,求告是由『在…上』和『(按名)呼叫』所組成(call upon…)。雖然因著中國文化,我們使用『求告』比用『呼求』、『呼叫』或『呼喊』更『文明』些,但原文確實是『呼求』、『呼叫』或『呼喊』的意思。雖然聖經中沒有規定呼求的『聲量分貝』,但『呼求主名』總是以發聲呼叫為定義,甚至像司提反殉道時大聲的呼喊一樣(徒七59~60)。這樣的呼求顯然是因人、因地、因時、因環境、因需要、因心情、因情形…等而定。甚至,有一些基督徒只是默默地、不出聲地呼求,雖然這不是聖經中的普遍指示,但仍是『呼求』的一種形式,只是從心裏呼求,未發聲而已。

在舊約裏從以挪士開始,接著有約伯、(伯十二4,二七10、)亞伯拉罕、(創十二8,十三4,二一33、)以撒、(創二六25、)摩西和以色列人、(申四7、)參孫、(士十五18,十六28、)撒母耳、(撒上十二18,詩九九6、)大衛、(撒下二二4,7,代上十六8,二一26,詩十四4,十七6,十八3,6,三一17,五五16,八六5,7,一○五1,一一六4,13,17,一一八5,一四五18、)詩人亞薩、(詩八十18、)詩人希幔、(詩八八9、)以利亞、(王上十八24、)以賽亞、(賽十二4、)耶利米(哀三55,57)和其他的人;(詩九九6;)他們在舊約時代都呼求主名。以賽亞也囑咐尋求神的人,要呼求祂。(賽五五6。)甚至連不信神的外邦人也曉得,以色列的申言者習慣呼求神的名。(拿一6,王下五11。)神從北方興起的外邦人,也呼求祂的名。(賽四一25。)神命令並願意祂的百姓(兒女)呼求祂,(詩五十15,耶二九12,詩九一15,番三9,亞十三9,)如同父親願意兒女們隨時隨地呼叫阿爸、父一樣。(羅八15。)這是飲於神救恩泉源的喜樂之路,(賽十二3~4,)也是以神為樂的享受之路。(伯二七10。)以神為樂就是享受神。因此,神的子民必須天天呼求祂。(詩八八9。)這是約珥書關於新約禧年所豫言的歡樂作法。(珥二32。)但以理在他為耶路撒冷的禱告裏,也多次沈痛地呼求主名,為以色列人祈求。(但九4,8~9,15~19。)

在新約裏,彼得在五旬節那天,首次提起呼求主名,應驗了約珥的豫言。這應驗是關乎神在祂的計劃(經綸)裏,不但將祂的靈分賜到信徒的靈裏,更將這包羅萬有的靈澆灌在祂所揀選的人身上,使他們能有分於新約的禧年。約珥關於神新約禧年的豫言及其應驗有兩面:在神那一面,祂在復活基督的升天裏,將祂的靈澆灌下來;在我們這一面,藉著信徒呼求這位成就一切、達到一切並得著一切,升天之主的名,他們就有分於並享受這位包羅萬有的基督。所以,信徒和這位成就、達到並得著一切之基督,保持個人關係最簡便的方法,就是呼求祂的名。在神新約的計劃(經綸)裏,這是一種主要的作法,使我們能享受這位三一神,叫我們完全得救。(羅十10~13。)早期的信徒在各處都呼求主名。(林前一2。)對不信的人,尤其是對逼迫基督徒的人,呼求主名成了基督信徒普遍的記號。(徒九14,21。)司提反遭逼迫,被猶太人用石頭擊打時,曾呼求主名,(徒七59,)這必定使逼迫他的掃羅印象深刻。(徒七58~60,二二20。)然後,不信主耶穌基督的掃羅以他們的呼求為記號,到處逼迫那些呼求主名的人。(徒九14,21。)等到他被主得著以後,那把他帶進基督身體交通裏的亞拿尼亞,立刻囑咐他要呼求著主的名受浸,(徒二二16,)向人表明他也成了這樣呼求主名的人。保羅在提後二章二十二節對提摩太所說的話,指明早期所有追求主的人都呼求主名(參King James Version: call on the Lord)。毫無疑問,他是一個這樣實行的人,因為他囑咐他的青年同工提摩太要照樣作,使提摩太能和他一樣享受主。

不但聖經的第一卷書創世記記載了呼求主名的開始,在整本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的末了,使徒約翰還在呼求主名,『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呼求主名的聲音迴盪在整卷聖經裏,從始至終貫穿在聖經裏,成了信徒和神接觸最直接了當的方法。

再者,任何一個罪人,只要『心裏相信,口裏承認』 耶穌是主,就必得救。(羅十9~13。)甚至與耶穌一起被釘十字架的一個強盜,也是藉著呼求『耶穌阿,你來進入你國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而得救了。(路二三42。)

可見,呼求主名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是最基本的得救標誌,是對主名的一個承認。呼求主名對一個得救的基督徒來說,基本到一個程度,如同呼吸一樣。人幾時停止了呼吸,生命也就隨之停止;照樣,一個基督徒幾時停止了呼求主名,他的靈命成長必然受到攔阻,以致有些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反而成了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人的呼吸可以是一般呼吸,也可以是深呼吸;同樣的,呼求主的名可以是低聲,也可以是高聲。

主的名從舊約到新約,有不同的稱呼,如神、耶和華、主、主宰、主耶穌、耶穌、主耶穌基督、阿爸、父…等等。這些名都是在聖經裏被『求告』、『呼求』或『呼喊』的。今天也是一樣,無論是中國的基督徒還是外國的基督徒;無論是天主教裏的天主教徒,還是更正教裏的基督徒;無論是任何派別,都是以各種不同的方式來呼求主名,以在靈命上聯於主,從主得著供應。常見的幾種基督徒禱告呼求的方式如『親愛的天父』,『親愛的主耶穌』,『天地的主宰阿』,『神阿』,『父阿』,『主耶穌阿』,『主阿』,『阿爸、父阿』…等等,都是呼求主名不同的實行。任何在人面前不承認主名的人,主耶穌在天上的父面前也不會承認他。(太十32~33。)所以,呼求『主耶穌阿』應該成為基督徒經常的實行。

參 李常受和地方召會的關係

作為神的僕人之一,李常受根據聖經正確教導關於召會的真理。簡單地總結為:基督的身體(宇宙一面)彰顯在地上,就是地方召會(地方一面)。各地方召會以所在行政區為範圍,並為當地召會屬靈最高的權柄。各地方召會,無論人數多寡,地方大小,一律平等;各地方召會之間只有屬靈的關係,沒有組織的關係;更沒有像羅馬天主教那樣的階級制度,和權力結構。地方召會沒有總會,也沒有『最高領導人』。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是簡簡單單地『自治、自養、自傳』。屬靈領袖的責任就是供應真理和生命。至於各地方召會接受他的教訓與否,或接受到什麼程度,則完全由那一地的召會自己決定。並且,各地召會照自己所領悟的,負責教導和實行。採用什麼樣的形式、步驟,達到什麼樣的結果,屬靈領袖毫無參與。

他不但如此教導,更是如此實行。不但對中國國內的召會沒有直接的管轄,即使是國外的召會,他也是只有屬靈的交通和供應。對於從聖經裏看到的真理,他則毫無保留地藉著文字著作供應給神的兒女。許多基督徒都從他的著作受益。

自始至終,他本於聖經來傳講使徒的教訓。(徒二42。)這些著作被翻譯成幾十種文字,在一百二十多個國家和地區流傳。這些文字所到之處都給當地社會帶來積極正面的影響。許多原先生活、工作無定向的年青人成為優秀的文學家、工程師、律師、教授和醫生。甚至某些曾經行為不檢的人,因著相信耶穌並生活在召會生活中而成為優良公民。在許多地方召會中,有不可勝數的美好見證,見證他們因著心思的更新而活出最高標準的道德。例如,美滿的家庭生活,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幫助許多人重建破碎的婚姻生活。地方召會中的信徒,絕大多數有正常的人生觀、正當的職業,積極進取、樂觀向上。地方召會中的信徒,樂於助人,循規蹈矩,為鄰居、鄉人所稱道。這在世界各地,都給社會帶來積極正面的影響。

在真理的具體實行上,各地方召會或個人只能視情形而定。以呼求主名為例,李常受教導信徒呼求主名,是聖經裏從始至終就有的實行,是信徒接觸主最簡捷之路。他舉例說,比如你無法控制你的脾氣,要向配偶發作時,你可以輕聲呼求『哦,主耶穌!』,主會在靈裏管制你的脾氣。他還教導說,當信徒們來在一起時,或聚會、或禱告,可以先從呼求主名開始,這樣可以幫助信徒們回到靈裏,能集中精神來聚會。甚至當你欲禱無辭時,可以操練呼喊『哦、主、阿們、阿利路亞!』所有這些教導,都是為了一個目的,就是提供信徒們一條簡單易行的方法,能讓信徒們和主有親密的、屬靈的、個人的或團體的接觸,使信徒們在屬靈生命上有長進。

然而,不一定每一個信徒或召會都是如此實行,他們只能視他們自己的情形而定。無論他們或大聲或小聲,或在聚會裏,或在公園裏;或在學校裏,或在工廠裏;或在家裏,或在街道上,都應該在自己享受主的同時,不影響到他人的生活。但若有人利用呼求主名,卻偏離聖經和李常受照著聖經的教導(如所謂『呼喊派』中少數人),或利用李常受之名(如『常受主派』),謀取個人利益,影響社會治安,破壞安定團結,阻礙經濟發展,他們自己要為個人的不法行為向社會負法律責任。

肆 『地方召會』與所謂『呼喊派』中少數人

在真理和實行的不同之處

一 關於其定性

1 『地方召會』是接受倪柝聲、李常受所教導完整齊備、不偏不倚之聖經教訓與實行的正統基督徒信仰團體。

2 『呼喊派』中少數人乃是指一般對聖經教訓認識不清,也不願意接受李常受屬靈的幫助,誤入極端,以致實行偏差、擾亂社會秩序之極少數份子。

二 關於聖經觀

1 『地方召會』的教訓均以聖經為獨一無二的標準。倪柝聲說:『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 (註1),李常受說:『聖經乃是神吩咐人寫的話,(出三四27,)是神的靈藉著人說的話,是神的話藉著人的口說出來,(撒下二三2,)是人被聖靈感動所說出的話。(可十二36。)舊約是神吩咐先知所說的話;(耶一7;)新約有的是神在主耶穌裏面所說的話,(約十四10,)有的是聖靈指教使徒們所寫的話。(林前二13。)聖靈指教使徒所寫的話,是像舊約聖經一樣神聖。(彼後三15~16。)所以全部聖經都是出於神的話語,逐字逐句,一撇一畫,(太五18,)都是神所默示的,人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啟二二18~19。)』(註2)

2 『呼喊派』中少數人對於聖經權威刻意製造誤解,誤引信徒可以不必遵守聖經教訓。

三 關於基要的信仰

1 『地方召會』以整本聖經為信仰的獨一標準,但認同、接受使徒信經、奈西亞信經的全部內容。李常受認為,『按我的研究和查考,(使徒信經)所擺出的每一點都是對的,並且相當深入而透徹,…根據使徒信經為決斷,訂定了所謂的奈西亞信經…。』(註3)

2 『呼喊派』中少數人未能接受整本聖經的純正真理為信仰的獨一標準,對三一神缺乏正確領會,排斥三一神信仰,也不認識基督的身位─是完整的神也是完整的人─的真理。

四 關於三一神的信仰

1 『地方召會』接受關於三一神完整的啟示,相信神只有一位,但同時有父、子、靈三方面的講究,並且這三者是自過去永遠至將來永遠同時共存,彼此內住。一面神是絕對獨一的,一面祂卻永遠有父、子、靈的分別。李常受的教訓中有強調『一』的一面,也有強調『三』的一面。在傳統神學中,只接受『一』的一面就變成形態論(Modalism),只接受『三』的一面就變成三神論。(註4)

李常受的教訓,一面指出神只有一位,所以按照其素質,三者乃是『一』。故此,『子與父原是一』,(約十30,)並且子的名稱為『永在的父』(賽九6)並『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但是,李常受的教訓同時指出,神是清清楚楚有父、子、靈之分別。『父是起源者,制定了神聖的經綸;(弗一9~10,三9,提前一4下;)子完成了父所制定的神聖經綸;(約五19,八28;)靈將子所完成的應用在神的選民身上。(十六13。)即使如此,祂們在經綸的三一裏仍然是和諧一致的。(十30,十七21,23。)父在天上說到子,子在地上站在水裏,靈如同鴿子在空中飛翔。(太三16~17。)父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揀選了信徒,子在時間裏救贖了他們,靈在他們相信子以後印塗他們。(弗一4,6~7,13。) 在聖經裏這樣的話,有力的證明父、子、靈在經綸上乃是三。因此,神的選民有分於三一神所作成的,並享受三一神的工作和三一神自己,使他們得著滿足。』(註5)

2 『呼喊派』中少數人對三一論的觀點失去平衡,過分強調『一』的一面,而落在形態論異諯中。形態論強調父成為子,再沒有父;子成為靈,再沒有子。故此,父、子、靈不可能同時存在。

五 關於基督的身位

1 『地方召會』持守基督的神人二性。一面高舉基督是完整的神、創造主,一面也承認基督是完全的人、是受造者。李常受說:『基督是神,祂是創造者;然而,基督是人,有分於受造的血肉之體(來二14上)。 』(註6)

2 『呼喊派』中少數人因對基督身位的認識失去平衡,過分強調基督是受造者的一面,而漠視了基督也是創造者的一面。他們忽略了李常受在其著作中,一再重複宣稱基督也是至高的神、創造的主宰的話語。

3 『呼喊派』中少數人因過分強調基督人性一面的教訓,不慎否定了基督神性一面的教訓。因其對李常受關於基督身位之平衡教訓認識不清,誤入極端。

六 關於基督的肉體

1 『地方召會』絕對堅持基督的無罪性。祂的神性固然無罪,祂的人性也是無罪的。在祂並沒有犯罪,口裏也察不出詭詐。(賽五三10。) 哥林多後書五章二十一節,稱基督為『那不知罪的』。李常受於新約聖經恢復本,約翰福音八章三節註解中說:主(耶穌)是惟一無罪的、是惟一有資格赦免罪的,也是惟一能叫人從罪得釋放的。在十一節註解中又說:『只有主耶穌是沒有罪的,只有祂有資格定這(犯罪的)婦人的罪。』於羅馬書八章三節註解3他說:『祂(基督)只有肉體的樣式,沒有肉體的罪。…基督雖然沒有肉體裏的罪,卻仍是在肉體裏被釘死。(西一22,彼前三18。)如此,就把與肉體相聯有關的撒但,連同撒但身上所掛著的世界,一併都在十字架上審判了。(約十二31,十六31。)』

2 『呼喊派』中少數人斷章取義地引用李常受教訓中的一些話語,宣稱在基督的身體裏有撒但的性情(罪)住著,造成李常受教訓支持此等謬論之錯覺。人墮落之後,撒但性情進入人性,使人甚至成為『魔鬼的兒女』。(約壹三10。)李常受曾用 『老鼠籠』比喻墮落的肉體,而以『老鼠』比喻撒但。『呼喊派』中少數人根據這點,宣稱既然人的肉體是『老鼠籠』,基督又取了肉體。(約一14。)故此,基督的肉體就必定也是『老鼠籠』,是裝撒但的地方,此為對李常受教訓的嚴重誤解。李常受從未說基督的肉體有罪,『地方召會』也從來不相信基督有罪論,這是『呼喊派』極端份子對真理認識偏差所導致的結果。

七 關於宣揚世界末日

1 『地方召會』根據聖經並歷代信徒和信經所持守的,相信耶穌基督將會第二次降臨地上,建立諸天之國,結束這世代。但聖經教訓清楚指出,這不等於信徒要離開世界,棄絕社會,放棄社會責任。相反地,聖經教訓信徒要殷勤作工,努力生產,過正常社會生活,作正當公民。李常受在講解馬太二十四章時說:『主耶穌說這話的確有明確的目的。祂要給我們看見,當我們等候祂來,並期望被提時,我們必須在每天的職責上非常忠信。我們需要盡力種田,盡力推磨。我們需要正確平衡的為人生活,不是奉獻自己做屬靈的事,而期望別人照顧的修士生活。那要被提的,乃是在田裏工作的弟兄,以及在磨坊推磨的姊妹。』 (註7)

2 『呼喊派』中極端分子宣稱:『今天就是末世的末期,主耶穌要來了,世界要毀滅了,不要耕種,不要建造房屋,不要嫁娶。』藉此不事生產,不服政府,放棄正當生活,整天等待世界毀滅,末日來臨。

3 『地方召會』與所謂『呼喊派』極端分子的分別乃是,『地方召會』對社會、家庭生活、社會責任、公民責任,態度是負責、肯定的,而不是否定的,是參與的,而不是逃避的。

八 關於理智

1 『地方召會』認為,神為人創造了心思、情感、意志,是要人運用的。神需要人運用他的頭腦、心思來明白神的事。但神除了為人創造心思之外,還為人造了一個靈。祂的心意不僅是要人運用他的心思,也要人運用他的靈。光是運用心思、理智並不能叫人明白神,必須用心思也用靈。李常受說:『讀經要先用我們心思的悟性,讀懂用人的語文所記述的經文,明瞭牠的意義。…歌羅西三章十六節,以弗所一章十七節,這二節聖經所說的,意思都是我們需要用智慧,領會神在聖經中所啟示屬神之事的話。我們用心思中的悟性,讀懂聖經的字面,就要用我們靈中的這種智慧,領略其中的真理。』當然,除了心思之外,信徒需用靈來讀經。『當運用我們的靈,藉著禱告,把經文中的真理,接受到我們全人的最深處,就是我們的靈中。使所領略的真理,能融化在我們的靈中,成為我們生命的供應,或作我們屬靈經歷的根據。』(註8)

2 『呼喊派』中少數人誤解李常受教訓,過分高舉運用靈的一面,甚至否定運用心思的一面,認為信徒不用頭腦,單用靈,要拋棄理智知識,因而誤入極端。

九 關於知識

1 『地方召會』對知識與靈命並重。認為聖徒一面需要加強知識,一面需要追求靈命。李常受一面教訓人要追求靈命,不能僅僅追求知識;另一面他亦鼓勵信徒,特別是青年人,要好好求學追求知識:『你們是年輕人,必須利用時間求學。雖然主可能在幾年內回來,但你們還需要讀書。』他說:『我們雖有知識,卻不因知識驕傲,也不被知識充滿,反而是倒空的。若是這樣,我們就能明白聖經。』(註9)

2 『呼喊派』中少數人因誤會李常受的教訓,過分強調知識與神對立,而造成排斥知識之實行上的偏差。

3 『呼喊派』中少數人不應過分強調所謂靈命追求,而落入反理智、反知識的極端。不當地過分偏重片面教訓的實行,失去平衡,誤入歧途。

十 關於道德

1 『地方召會』在道德問題上最為執著,堅決反對、拒絕並禁止任何不道德的行為。所有『地方召會』,都要向聖經所啟示之更高道德標準負責。『地方召會』中之信徒,貞守婚姻,視為神聖,尊重家庭,重視道德。所有犯道德罪惡的,不光法律上要受制裁,在召會中也會受對付。李常受說:『我們得救之後,必須過一種比舊律法的道德標準更高的生活。絕不要因為我們不是藉著遵行律法得救的,就以為我們可以自由、鬆散、隨便、甚至不道德了。不要因為神不是照著律法的原則,乃是照著信仰的原則對待我們,我們就不該留意律法的誡命了。我再說,我們得救之後,需要過一種遠高於舊律法標準的生活。我們的標準必須高於律法的要求。』(註10)在全球六大洲,許多『地方召會』的信徒,在政府部門、公司行號,都獲稱讚、受獎勵、被表揚。

2 『呼喊派』中極少數不肖人士宣講反道德的謬論,甚至造謠惑眾,這是所有『地方召會』信徒同聲譴責的。

十一 關於文化

1 『地方召會』肯定文化的正面價值。李常受說:『我們的人性生活大都是由文化組成的。就著人來說,文化非常好,每一個社會都是藉著文化而蒙保守並得以維持。人如果沒有文化,警察局和法庭的工作就要多得多了。目前,警察局和法庭的工作是補社會文化的不足。當人不照著文化正當行事時,警察就來干涉。每一個國家、社會、團體,都是藉著文化、法律和警察而蒙保守的。』又說:『小孩子必須照著文化的標準來養育。他們在達到接受基督的適當年齡之前,必須先在文化上得著建立。小孩子越照著文化受訓練,對他們就越好。必須訓練小孩子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姊妹,對鄰舍舉止合宜,在學校作好學生,遵守所有的法規,並且尊敬師長和長輩。因為小孩子太年幼,無法照著基督行事,所以他們必須受教導,照著文化行事。如果沒有文化,我們就會成為野蠻人。…文化的用途可以比作聖經裏律法的功用。律法是神頒佈的。羅馬七章十二節說,「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義的並善的。」律法正確的作用,乃是看守神的選民,直等到基督來到。…文化應當用來看守小孩子,直到他們能接受基督,並且照著基督而活。小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需要藉著文化得蒙保守。…因此,神藉著父母用文化來看守兒女,直到他們接受主的時候來到。看見文化這種正當的用途是很重要的。』(註11)

2 『呼喊派』中少數極端分子宣稱文化是基督的仇敵,若要為基督作剛強的見證人,就必須拋棄文化。此亦為失去平衡之偏差領會,導致信徒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使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遭到破壞。若干別有用心人士藉此趁機煽動鬧事、打倒文化、消滅傳統,甚擾亂與暴動行為,為善良社會帶來不安。

十二 關於公民身心健康

1 『地方召會』雖有『呼求主名』之實行,但絕非盲目、無理智的吶喊。『地方召會』信徒,珍惜健康、熱愛生命、肯定人生、追求道德、孝順父母、敬師睦鄰,在全世界各地均為標準的社會善良公民。

2 『呼喊派』中少數人刻意拋棄理智,無謂喊叫,實行上的偏差為別有用心人士藉機煽動,引致信徒思想混亂、失常,損害公民身心健康。

十三 關於社會秩序

1 『地方召會』以教導聖經真理為主,循規蹈矩,端正作人。所有聚會都有正當的負責人主理,信徒雖然都有自由發表,但不是混亂的,乃是有次序的。若有不守規矩的人在會中作亂,作長老的會加以禁止。信徒不得在社會鬧事,包括遊行示威、罷工靜坐等反抗政府或社會之行動,更不能從事任何反政府、反社會的運動和組織。

2 『呼喊派』中少數人利用信徒盲目信仰的熱忱,煽動信徒鬧事,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十四 關於國家

1 『地方召會』是一奉公守法團體,所有信徒均明確接受聖經教導要順服神安排的代表權柄。這些代表權柄包括政府、國家,在任何情況下,信徒不得從事任何分裂政府、反對政府的事情。相反的,在不違反信仰的大前提下,信徒當積極參與政府建設,為政權禱告。

2 『呼喊派』中少數人因對真理認識不清,過分宣揚不當思想及言論,刻意造成人民與政府、社會對立,甚至於對抗的局面,實屬不幸。

綜觀以上十四點可見,水流職事站及『地方召會』與所謂『呼喊派』中少數人,無論在教義上或在實行上,都有基本的不同。故此,『地方召會』不是『呼喊派』,所謂『呼喊派』中少數人也絕不能代表『地方召會』。『地方召會』定罪『呼喊派』中少數人在信仰與實行上的偏差以及擾亂社會治安之狂舉;『呼喊派』中少數人雖口稱跟從李常受的著作及文字上的教導,但實質乃違反水流職事站出版的異象、使命、立場與目標。今天大體接受純正『呼求主名』實行的信徒,並不接受這種行為。『地方召會』的所有信徒,多年來嚴守正統信仰,奉公守法、愛國愛民、追求公義、製造和平,與全世界所有正統基督徒同為神的兒女,同作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他們在各地雖然彼此沒有組織上的聯結,但維持靈中的交通,並在各地做『地方召會』的見證,彼此尊重,實行自治、自養、自傳的生活,使神得著榮耀。

2011年6月23日 星期四

路德Luther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年11月10日—1546年2月18日,
在神圣罗马帝国(德國)艾斯莱本逝世),本名Martin Luder,新教宗教改革的发起人。
1517年开始路德在签名时将Luder改为Luther
(这个名字来源于希腊词ελευθερος,意为“被解放的人”,“自由人”),
来表现他内心的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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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十年来所寻找的: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馬丁路德將研讀聖中所得的「因信稱義」分為三個重點。

第一稱義是上帝的主動:使我們稱義那個義,我們是被動的,稱義是上帝主動的工作,是上帝白白的恩典,人是完全被動的,這個叫做被動的義。
第二義是外來:上帝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所謂『加給』就是我們原來沒有,是祂從外面加給我們的,稱義是外來的恩典,因著信心,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並不是我們自己是公義的,而是耶穌成為我們的公義,我們披上了耶穌公義的外袍。甚至連信心,也是上 帝的賞賜,是上帝的禮物。
第三宣告的義:宣告的義,那是一種法庭上的宣告,這是地位上的轉變,而且是瞬間剎那的轉變。上帝在法庭中,宣告我們不再是罪人,而是祂的兒女,它不只是倫理上、道德上,或者是實 質上漸漸的變好,那個是成聖的過程。但是稱義,那是立刻地位的轉變。

這三個重點其實前面兩個,中世紀的教會都有,而第三個重點,是路德獨特的發現,他把因信稱義的觀念,重新的帶回到保羅的教導中,他自己當時並不知道,除了因信稱義的性質,或者是福音的內容之外,還包括了上帝的形象。上帝由那種嚴厲的審判官,變成了慈愛的父神,那麼這個使馬丁路德的內心有了平安,他不再恐懼,不再自悚,不再不安,他終於有了得救的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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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年9月4日路德发表了他的九十五条论纲

真正著名和引起宗教改革的是后来的另一份反对赦罪书的九十五条论纲。
路德于10月31日将这份论纲钉到维腾贝格宫殿教堂的大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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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年4月17日路德在沃尔姆斯帝国大会前当着所有的王公和帝国城市代表受审,他最后一次被要求反悔。
在思考一日之后,他拒绝反悔,因为没人能通过圣经指出他的错误,他知道这可能意味着他的死。

1521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采承教皇旨意,下令逮捕路德,要 他去國會承認錯誤,撤回《論綱》。本篇演說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表的。

最尊貴的皇帝陛下,各位顯赫的親王殿下和仁慈的國會議員們:

遵照你們的命令,我今天謙卑地來到你們面前。看在仁慈上帝的份上,我懇求皇帝陛下和各位顯赫的親王殿下,聆聽我為千真萬確的正義事業進行辯護。請寬恕我,要是我由於無知而缺乏宮廷禮儀;因為我從未受過皇帝宮廷的教養,而是在與世隔絕的學府回廊□長大的。

昨天,皇帝陛下向我提出了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我是否就是人們談到的那些著作的作者;第二個問題是:我是想撤回還是捍衛我所講的教旨。關於第一個問題,我已經作了回答,我現在仍堅持這一回答。

關 於第二個問題,我已經撰寫了一些主題截然不同的文章。在有些著作中,我既是以純潔而明晰的精神,又是以基督徒的精神論述了宗教信仰和《聖經》,對此,甚至 連我的對手也絲毫找不出可指責的內容。他們承認這些文章是有益的,值得虔誠的人們一讀。教皇的詔書雖然措詞嚴厲,但又不得不承認這一點。因此,如若我現在 撤回這些文章,那我是做些什?呢?不幸的人啊!難道?人之中,唯獨我必須放棄敵友一致贊同的這些真理,並反對普天下自豪地予以認可的教義嗎?

其 次,我曾寫過某些反對教皇制度的文章。在這些著述中,我抨擊了諸如以謬誤的教義、不正當的生活和醜惡可恥的榜樣,致使基督徒蒙受苦難,並使人們的肉體和靈 魂遭到摧殘的制度。這一點不是已經由所有敬畏上帝的人流露出的憂傷得到證實了嗎?難道這還未表明,教皇的各項法律和教義是在糾纏、折磨和煎熬虔誠的宗教徒 的良知嗎?難道這還未表明,神聖羅馬帝國臭名昭著的和無止境的敲詐勒索是在吞噬基督徒們的財富,特別是在吞噬這一傑出民族的財富嗎?

如 若我收回我所寫的有關那個主題的文章,那?,除了是在加強這種暴政,並為那些罪惡昭著的不恭敬言行敞開大門外,我是在做些什?呢?那些蠻橫的人在怒火滿腔 地粉碎一切反抗之後,會比過去更為傲慢、粗暴和猖獗!這樣,由於我收回了這些文章,必然會使現在沈重地壓在基督徒身上的枷鎖變得更難以忍受□□可以說使教 皇制度從而成為合法,而且,由於我撤回這些文章,這一制度將得到至尊皇帝陛下以及帝國政府的確認。天哪!這樣我就象一個邪惡的鬥蓬,竟然被用來掩蓋各種邪 惡和暴政。

第三點,也是最後一點,我曾寫過一些反對某些個人 的書籍,因為這些人通過破壞宗教信仰來為羅馬帝國的暴政進行辯護。我坦率地承認,我使用了過於激烈的措辭,這也許與傳教士職業不相一致。我並不把自己看作 是一個聖徒,但我也不能收回這些文章。因為,如果我這樣做了,就定然是對我的對手們不敬上帝的言行表示認可,而從此以後,他們必然會乘機以更殘酷的行為欺 壓上帝的子民。

然而,我只不過是個凡夫俗子,我不是上帝,因此,我要以那穌基督為榜樣為自己辯護。耶穌說:“如若我說了什?有罪的話,請拿出證據來指正我。”我是一個卑微、無足輕重易犯錯誤的人,除了要求人們提出所有可能反對我教義的證據來,我還能要求什?呢?

因此,至尊的皇帝陛下,各位顯赫的親王,聽我說話的一切高低貴賤的人士,我請求你們看在仁慈上帝的份上,用先知和使徒的話來證明我錯了。只要你們能使我折服,我就會立刻承認我所有的錯誤,首先親手將我寫的文章付之一炬。

我 剛才說的話清楚地表明,對於我處境的危險,我已認真地權衡輕重、深思熟慮;但是我根本沒有被這些危險嚇倒,相反,我極為高興地看到今天基督的福音仍一如既 往,引起了動蕩和紛爭。這是上帝福音的特徵,是命定如此。耶酥基督說過:“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上帝的意圖神妙而可敬可畏。我們 應當謹慎,以免因制止爭論而觸犯上帝的聖誡,招致無法解脫的危險、當前的災難以至永無止境的淒涼悲慘。我們務必謹慎,使上天保佑我們高貴的少主查理皇帝不 僅開始治國,且國祚綿長。我們對他的希望僅次於上帝,我不妨引用神喻中的例子。我不妨談到古埃及的法老、巴比倫諸王和以色列諸王。他們貌似精明,想建立自 己的權勢,卻最終導致了滅亡。“上帝在他們不知不覺中移山倒海。”

我之所以這樣講,並不表示諸位高貴的親王需要聽取我膚淺的判斷,而是出於我對德國的責任感,因為國家有權期望自己的兒女履行公民的責任。因此,我來到陛下和各位殿下尊前,謙卑地懇求你們阻止我的敵人因仇恨而將我不該受的憤怒之情傾瀉於我。

既然至尊的皇帝陛下、諸位親王殿下要求我簡單明白,直截了當地回答,我遵命作答如下:

我不能屈從於教皇和元老院而放棄我的信仰,理由是他們錯誤百出,自相矛盾,猶如昭昭天日般明顯。如果找不出《聖經》中的道理或無可辯駁的理由使我折服,如果不能用我剛引述的聖經文句令我滿意信服,如果無法用《聖經》改變我的 判斷,那?,我不能夠,也不願意收回我說過的任何一句話,因為基督徒是不能說違心之言的。

這就是我的立場,我沒有別的話可說了。願上帝保佑我。阿門。
This is my principal, here I stand, I can not change, So May God help me. 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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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大公教會主張的聖禮有七項:聖餐禮、洗禮、堅信禮、懺悔禮、婚禮、按立禮、臨終抹油禮;
路德在《教會被擄於巴比倫》中,力陳羅馬大公教會將婚禮納入聖禮,根本沒有聖經的依據。
誠然婚姻是神聖的,但將稱為「聖禮」則是謬制。
因為「聖禮」都有上帝的「應許」,透過人的「相信」,而領受的「記號」。
換言之,作為「聖禮」必需同時具有這三個要素在內方能成立。
經過這論據的驗證,路德發現只有「聖餐禮」、「受洗禮」是符合這條件的。
並且,路德也嘗試從世俗的婚姻角度,再次詮釋婚姻的禮儀,不單只在教會之內才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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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聖經才是教會權威的最高依據,而人人也可以自由的閱讀聖經,並直接的從神領受話語,及蒙拯救的應許。
人人皆可擔任聖職,神職人員也可結婚,必要時主裏的信徒人人階可為他人施行浸禮及主餐。

領導與策略

領導與策略-聆聽吳德朗主委演講後記 劉競明

領導之定義依據韋氏大辭典為「capacity to lead」;在西方歷史上有許多典範人物,諸如凱撒將軍、亨利福特、蒙哥馬利將軍、隆美爾、及馳名國際的日本松下 Konosuke Matsushita,及長庚體系創辦者 王永慶董事長。其創立事業均屬從無到有,從零開始。皆具有個人的領袖魅力與特質(charisma),因此要談領導就不能不先談何者為領袖(leader)?領袖必須明辨何事為不太可能或真正不可能?有能力及企圖心去型塑企業的願景(vision),將其於企業使命(mission)的指引之下,並將此信念持續的溝通於顧客、內部員工及外部投資人,並將其承諾為個人生涯發展之部份且將其實現。身為領導人應該追求卓越,營造愉悅的工作氣氛,有能力處理危機,有信心做好快速的決策,擁抱熱情並樂於與他人或團隊合作,及建立共識。身為領導人的情緒智商(EQ)相當重要,其必須能夠:1)自我察覺(self-awareness);2)自我管理(self-management);3)具備社會洞察力(social awareness);4)做好人群關係管理(relationship management)。

談企業領導有四元素:1)使命(mission);2)目標(goal,aims,objectives);3)策略(strategy);4)願景(vision)。設立近程、中程及遠程目標,譬如說績效管理不能違背醫院的基本使命-不以營利為目的。從實務上由心電圖室究竟需要多少技術員開始?到長庚的敘薪制度-年資、工作表現及研究、教學與行政各三分之一的點數,謂為具有現代「平衡計分卡」管理的特色。1970年代長庚成立初時,廢除當時的「住院保證金」制度及「紅包」陋習,展現當時藍海策略下,跳脫市場窠臼的長庚經營特色:1)非營利經營;2)服務中、低階層民眾;3)一視同仁;4)成為教學與研究的醫學中心;5)聘請最好的醫師;6)將企業管理與經營理念落實到醫院管理實務。

2011年6月19日 星期日

美国注册结婚

美国人的婚姻分为宗教、世俗和习惯法婚姻(即不经正式仪式而结合的婚姻)三类。宗教婚姻是传统式的,即通过在教堂中由牧师主持宗教仪式的婚礼而结合的婚姻。这在美国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世俗婚姻即婚礼不采取宗教仪式。而由地方官或其他人主持领取结婚证书。世俗婚姻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缅因、佛蒙特、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得岛和康涅狄格6个州得到公认。1653年英国奥利弗。克伦威尔民事婚姻法令中曾谴责教会对婚姻的干涉,规定必须由地方官主持结婚典礼,并要办理结婚证书和设立档案。以后,移民到北美大陆的清教徒沿袭了这一习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宗教仪式的婚姻都被视为非法。后来新英格兰地区承认了宗教婚姻,实行宗教和世俗婚姻两种作法并存,并一直沿续到今天。

美国有21个州认可习惯法婚姻,男女双方同意结合后,夫妻同居,就自然形成了合法婚姻,而无需领取结婚证书和举行仪式。习惯法婚姻在美国早期实属必要,因为当时人们很难就近找到地方官吏或牧师。目前亚利桑那、伊利诺斯、密苏里和纽约4个州已宣布这种婚姻无法律效力。另有8个州通过了对习惯法婚姻进行控制的法令。

结婚的法律要求

美国对结婚的法律要求由各州自行规定。多数州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21岁,女子为18岁。有的州规定,如双方未满成年人年龄,须经父母同意方可结婚;有的州则不然,规定男子不满18岁、女子不满16岁者,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结婚。但爱达荷、密西西比、新泽西和华盛顿等州则允许年满14岁的男孩、年满12岁的女孩结婚。

法律规定,只有具备一定资格的人才能主持婚礼。在有些州,牧师必须领取了正式结婚证书才有主婚资格。

美国各州婚姻法的规定虽不统一,但有一个总的原则,即在一个州得到法律承认的婚姻在其他任何州均可被认为合法。因此不少美国青年为躲避所在州对自己婚姻的束缚而到其他州去结婚。为了防止轻率的成婚,许多州开始推行从申请结婚之日到发结婚证之间实行等侯期的办法。1955年就已有43个州明确了有关等侯期的规定。


-------美国婚姻法概述的分割線---------------

一、婚姻缔结之法定条件
资格条件:美国大多数州都规定,在美国注册结婚,不论男女,双方均应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结婚,必须获得其父母或法官的同意。
2、注册条件:
在美国,婚姻的缔结大致有两种形式,结婚须进行注册登记和举行结婚仪式。《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Uni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规定,获得批准、举行仪式并进行登记的男女之间的婚姻在本州有效。而大部分州的法律还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牧师等神职人员、法官或政府官员主持下举行婚礼。

二、无效婚姻在美国,所谓无效婚姻(Annulment),通常是指当事人缺乏结婚的法定能力和意愿,或者是存在其它严重的婚姻障碍。美国大多数州的法律都规定,无效婚姻为自始不存在的婚姻,即男女双方当事人之间不产生任何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般来说,无效婚姻大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婚姻双方当事人在法律禁止结婚的限制范围内。如双方当事人乱伦或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等。
2、当事人一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缔结婚姻时,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满18岁,那么很可能会导致婚姻无效。
3、因重婚所缔结的婚姻为无效婚姻。需要注意的是,重婚不仅会导致婚姻无效,而且责任方可能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4、虚假婚姻为无效婚姻。所谓虚假婚姻是指为某种意图或目的而结婚,这种情况在移民领域非常普遍。
另外,在下列情况下,受害一方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宣告其婚姻无效:
1、当事人性无能,而对方当事人在缔结婚姻时不知道该状况,那么其可请求法院宣告该婚姻无效。
2、当事人一方因受迫或欺诈而同意结婚,其也可请求法院宣告该婚姻无效。

三、离婚在美国,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经过法庭判决。
1、管辖法院:
在美国,离婚诉讼应向夫妻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而美国绝大多数州都规定,当事人必须在本州居住满一定期限后,才会具备在该州提起离婚的诉权。不过各州对于该居住期限的要求并不一致,短的有6周,而长的也有6个月。
2、离婚程序:
在美国,离婚诉讼程序分为两种,即简易离婚程序(Summary Dissolution Procedure)和普通离婚程序(Regular Dissolution Procedure)。简易离婚程序虽然比较简捷方便,但各州却设定了一定的适用条件,同时也对当事人的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性规定。
在离婚程序中,为协助当事人尽早达成一致协议,特别是关于子女监护与探视问题的解决,大多数州的法院还设置有调解程序。
为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美国各州均设定有禁止令制度。当事人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要求法院发布禁止令,如禁止对方配偶骚扰、妨碍其生活安宁,禁止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或法院允许的情况下任意转移、抵押、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等。
3、离婚理由
美国存在过错离婚与无过错离婚两种原则,目前,美国各州均适用无过错离婚原则,即确定离婚的标准为婚姻关系完全破裂。而对于无过错离婚,仅有少数州仍在适用,其理由大致为:遗弃、虐待、通奸等。

四、分居制度美国大多数州都规定有分居制度,即当事人在主观上有离婚意愿的前提下,不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超过一定时间也可离婚的制度。但对于具体的分居时间,美国各州规定不一,一般都是1到3年。
而有些州,在夫妻双方分居超过180天之后,便可向法院申请离婚。

2011年6月12日 星期日

信經

信經。
古代,大多数人承认接受的大公教会信经一共有四个,
分别《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阿塔拿修信经》和《迦克墩信经》。

一是:教会第一次公开分裂是东西方教会的分裂,时间是1054年,其后才是1517年宗教改革引起的分宗。
二是:关于东正教虽然很多网上资料讲他们持守使徒信经,但在他们自己正式的认信往往是尼西亚信经,
而且在关于圣灵的部分是“从父而出”并非“从父子而出”。

现代基督教称的「三大信经」分别是《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阿塔拿修信经》。

大公教會有三大信經即
《使徒信經》最早曾在愛任紐(Irenaeus, ca .130-c .200)二世紀的著作中發現,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因圣灵感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于十字架,受死埋葬;降在阴间,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我信圣灵。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复活。我信永生。阿们。

《尼西亞信經》西元325年,
我信独一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并造有形无形的万物的主。
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
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从神出来的神,
从光出来的光,从真神出来的真神,
受生的,不是被造的,与父一体的;
万物都是借着主受造的。
主为要拯救我们世人,
从天降临,由圣灵感孕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取着肉身,并成为人,在本丢彼拉多手下,
为我们钉十字架;被害,埋葬;
照圣经第三日复活,升天,坐在父的右边;
将来必有大荣耀,再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他的国无穷无尽。
我信圣灵,为主,并赐生命的根源,
从父子(and son)
出来的,与父子同受敬拜,
同受尊荣,曾借着先知传言。
我信唯一圣而公之教会,众使徒所传者。
我认为赦罪设立的独一洗礼。
我指望死人复活,并来世的生命。阿们。

《亞他拿修信經》( The Athanasian Creed )
1.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 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 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 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 如此,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 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 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 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 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 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 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 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 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 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37.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里复活。

39. 升天,作于全能神父之右。

40.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 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 并供认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4. 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

2011年6月10日 星期五

四种不同的少年人

四种不同的少年人 by:秦瑛 姊妹

经文:太19:16-22,可14:51-52,徒20:9,撒上17:45-50

年轻人有活力,精力充沛,朝气蓬勃,年轻人健康向上,思维敏捷,年轻人出现在哪里,哪里就会出现生机,哪里也就充满了希望。
有不少关于年轻人的事迹,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圣经中所记载的四种不同的年轻人。

第一种,忧愁的少年人(太19:16-22)
来到耶稣面前的这个人,是寻求他所谓的“永生”,他能寻找的快乐满足,以及与上帝和好,可是他发问的词句却露出他的心意,他问的是“我该做什么?”他想到的只是行动方面的,就好像法利赛人那样,总是注意到守规矩、律法,以为借着遵守律法就可以与上帝和好。这个少年人一点也不懂得恩典,只懂得靠律法,想获得上帝的赞赏,耶稣要把它领向正确的信仰,告诉他要遵守诫命,用了十诫中的五戒,这五条都是属于十戒的第二部分。这部分不是论到人对上帝的责任,而是对人的责任,这些诫命管辖人与人的关系,以及对同伴的态度。耶稣问这位年轻人,他对他的同胞,对待他的父母,以及他个人的关系,采取的是什么态度?这个年轻人回答他已经遵守了诫命,可是他知道仍有某些事情是他应当却没有得到的,于是耶稣吩咐他变卖所有的分给穷人,并且要来跟从他。
少年人自称他已经遵守了律法,从律法的观点来看也许是对的,但是在属灵的方面却是实实在在的,因为他对待同胞整个的态度都错了。归根结底,他的态度根本上就是自私,这就是为什么耶稣要他把所有的变卖分给穷人。
最后少年人在极大的痛苦中转身走开了。

第二种,逃跑的少年人(可14:51-52)

这个狼狈逃走的少年人,教会传统上认为是马可福音的作者——马可·约翰

从圣经中我们知道这个少年人是跟随耶稣的,从小受到家庭熏陶,徒12:12记载耶路撒冷教会以他家为聚会的地方(马可楼),他对耶稣特别的向往,所以逾越节期间所发生的事情他都亲眼目睹过,当门徒都要离开耶稣逃走的时候,他并没有逃走,但是当众人捉拿他时,他却害怕了,把披在赤身上的麻布给丢了,不顾羞耻赤着身体逃走了。

第三种,沉睡的少年人(徒20:9)
犹推古从名字看他是已经获得自由的奴隶的后代。到了晚上一天工作完毕,黑夜里,楼上的房间里酷热,许多灯烛又使空气闷热,无可置疑,犹推古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天来聚会,他身体已经疲倦了,他坐在窗台上为要得一些凉快的夜风。这些和窗户并非是玻璃做的,而是用木头做的,像门一样可以打开,犹推古即已疲倦,又受到闷热的空气所迫,昏昏沉沉,竟然睡熟了,掉到下面的院子里,这可了不得,人们纷纷跑到楼下发现犹推古躺在地上已经失去了知觉。我们知道人从三楼掉下去,不死也得摔成重伤,当人们开始惊慌乱叫的时候,保罗靠着神却使他复活了,成了整夜聚会的大神迹。最后人是把犹推古活活的领来,可见是毫发未伤。

第四种,得胜的少年人(撒上17:45-50)
大卫被称为合神心意的人,是以色列最伟大的君王,是旧约中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既是牧者、诗人、战士又是君王…….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少年的大卫。
当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打仗时,非利士人歌利亚向以色列人挑战,歌利亚身高六肘零一虎口,是一个巨人,头戴铜盔,身穿铠甲,甲重5000舍客勒(约57公斤),腿上有铜护膝,两肩之中背负铜戟,桅杆粗如织布的机轴,铁枪头重六百舍客勒(7公斤),简直是不可战胜,但是大卫并没有害怕,他亲自请战,手中拿杖,在溪边挑选了五块光滑的石子,放在袋里。手中拿着甩石的机弦(一种杀伤力非常强的武器,速度很快,大卫曾用它打死过狮子和熊)去迎战歌利亚。
歌利亚非常蔑视大卫,咒诅他,但大卫却对非利士人歌利亚说:“你来攻击我,靠的是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撒上17:45-46)大卫只用了一块石子就打中了歌利亚的额头,石子进入额内他就死了。

少年大卫是一个得胜的人,他是如何得胜的呢?

(一)少年大卫有爱护神荣耀的信心。
当他听到歌利亚在军队中谩骂神时,他的心中就为神的荣耀受损,有很大的愤慨,他说:“这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是谁呢?竟敢向永生神的军队骂阵么?”从中可以看出,他全心以神的荣耀为念,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以色列的军队也是属神的,以色列人的耻辱就是神的耻辱。大卫的话中含有一种愤怒,并不是为他自己的得失而有的愤怒,乃是为神的荣耀受损而有的愤慨。
难道大卫没看到歌利亚的高大吗?难道他没有听到歌利亚谩骂的话是多么狂傲么?他不怕,因为大卫心中是以神的荣耀为念,所以我们行事为人也当以荣耀神为念。

(二)少年大卫有勇敢的信心。
大卫与歌利亚打仗是自告奋勇,因为整个战场上以色列人没有一个人敢出去与歌利亚打仗,连扫罗都感到惊奇。一个年轻人又没有作战经验,怎能与这个非利士人打仗呢?
其实在这事之前,我们已经看到大卫的勇敢了,他听从父亲的命令,将食物送上战场。在打仗之中,一个平民又没有什么武装,送粮食到战场上,很可能遭遇各种危险。大卫并不怕,他勇敢的照着父亲的命令把粮食送给他的哥哥们。当大卫打听歌利亚的情况时,他哥哥以利押就向他发怒:“你下来做什么呢?在旷野的那几只羊你交托谁了呢?我知道你的骄傲和你心里的恶意;你下来特为要看争战。”其实心怀恶意的乃是以利押自己,他嫉妒他的弟弟,对大卫存着恶意的成见,即便这样大卫也不与他计较,还是把粮食送给他。

如果今天我们碰到了以利押这种人怎么办?
1)“饶恕”:以上帝的爱来饶恕,而且是无限的饶恕。
2)当为那些攻击陷害我们的人祷告。
主钉十字架的第一句话:“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3)当引以为鉴,嫉妒是骨中的朽烂,我们可千万不能去伤害别人“害人必害己”、“宁可让步,听凭主怒”

(三)少年大卫有经验的信心。
大卫的信心不是盲目的,而是有实际经验的,他并不是凭一时的血气和好胜心,他虽然没有打仗的经验,却有依靠神的经验,因为他在牧羊时,曾靠神打败过狮子与熊。歌利亚全身武装,暴露的部分极有限,大卫只用了一块光滑的小石子,就打中了他额头,这并非偶然,而是平时的学习与训练,他对这种石子的用法已经很老练,所以才能准确的将石子击中歌利亚的额头。
大卫的小石子好比属灵的兵器——圣经的真理。所以平时我们必须好好的读经、祷告,时刻警醒装备自己,才能用神的话去抵挡、击败魔鬼。

(四)少年大卫有完全依靠神的信心。
依靠神的信心并非不工作的信心,乃是依靠神来作工,(世界拳王霍利菲尔德“只要你尽全力,上帝就会帮助你”)“不是依靠势力,不是依靠才能,乃是依靠神的灵方能成事。”“当将你的事交托耶和华,并依靠他,他就必成全。”人必须尽上本分,依靠神,努力去做。

(五)少年大卫有合神旨意的信心。
神定意以色列人要打败非利士人,大卫所行的符合神的旨意(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耶稣的精兵,不必怕没有机会担负重要的责任,不必怕没有机会去应付争战,人会将神的恩典埋没起来,但神是信实公义的,他绝不会将我们埋藏起来,世人会将比自己更有本事的人压低,如果我们合乎神使用,他必会将我们高举)


第一种少年人(忧愁),他的不幸是因为他爱物胜过爱人,他拥有大量的产业,他爱自己胜过爱别人,圣经告诉我们要爱人如己,若有人把物质放在人之先,把自己放在别人之先,他必会像这个忧愁的少年人一样,忧忧愁愁的离开耶稣。
上帝的爱,无条件的赐予,白白的恩典。

第二种少年人(逃跑)因为众人要捉拿他,他竟然不顾羞耻,把披在身上的麻布给丢了,赤着身体狼狈的逃走了。
人在顺境中很容易跟从主,(有的人从小受家庭的影响),但是当攻击、患难、逼迫来临时,人也很容易退缩,甚至放弃自己的信仰,灰心丧志,像这个少年人为了保全性命,连羞耻也不顾。
让我们一起来想一想,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他并没有犯过罪,他为要拯救我们,使我们重新与上帝和好,钉十字架是一种十分残酷的刑罚……
人生的道路难免曲曲折折,坎坎坷坷,如果我们今天遇到了逼迫、患难、攻击,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当靠主刚强,患难过去总是祝福:不要怕,总要信。无论如何不能放弃信仰,因为圣经上有应许,“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罗8:37)

第三种少年人(沉睡),犹推古听道至半夜沉睡而跌死,对一个少年人来说,工作了一天到了半夜而沉睡,似乎是人之常情,但他是不是无心听道,或者根本就没听进去?只是来这里凑热闹,人在这里,心却早已飞走了。撒旦借这件事,扰乱当时的聚会,但神使魔鬼的诡计完全落空。所以我们可千万不能让撒旦利用,人在这里心却飞走了,一定要警醒,我们来到礼拜堂就是为要敬拜神。不是凭一时的好奇,更不是来凑热闹,我们为要得那最好的福分——永远的生命。

第四种少年人(得胜),少年大卫是一个得胜的人,做牧童时尽自己的本分保护羊群,连狮子和熊都不害怕,当仇敌谩骂神时,他为了神的荣耀而愤慨,他处处以神的荣耀为念,面对一个巨人,他自告奋勇,他并不是一时冲动,大卫虽然打过仗,但他靠着神曾打死过狮子和熊。大卫完全的依靠神“你来攻击我,靠的是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撒上17:45-46)大卫所做的符合神的旨意。感谢神,在以色列人中神用了一个年轻的牧童,来击败了强大的歌利亚,证明一切不是出于人的本事,乃是出于神的恩典、神的大能。

亲爱的弟兄姊妹,今天你在神面前,愿意做一个什么样的年轻人呢?是做一个逃跑、忧愁、沉睡的少年人?还是愿意做一个得胜的年轻人?……
得胜在乎专心仰望耶和华(罗8:37)(提前4:12)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总要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做众人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