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教會管治
教會管治的難題。
堂會的治理往往有兩個極端,一是牧師掌握了教會的大權,不受會眾左右;
另一是教會的行政及領導完全落在執事或理事會的手上,將教牧人員視為雇工,掌握他們去留的生殺大權。
但教會本來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是愛的群體,充滿階層化及利益衝突味道的管治制度往往令教會感到困惑。
他解釋今天的教會其實主要遵循兩種不同的管理學說,一種是假設了人是充滿私慾、為尋求自己好處而犧牲大眾利益的「代理人理論」,
治理機制以制衡及監管為主;另一種是假設人是值得信任的好管家的「管家理論」,但兩者均各有不足,前者嫌太悲觀,後者卻可能過份天真及樂觀。
聖經中的教會:彼此順服、共同擔當
劉教授表示,按照聖經的原則,「…源頭是先與神和好,有了這和好的垂直關係,才能有和好的水平關係……
關係是我們可以活出多少這和好的關係,以減少因人的負面特性而須有的監管。」
他認為對教會而言,牧者、執事或理事的關係不必是上司和下屬,而是視各人如弟兄,互相合作,互相守望,互相問責,
正如《以弗所書》裡提到各人要以恩慈相待,彼此饒恕,又要以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如此教會不需要嚴謹的制度進行監管,可說是一種新的教會人際關係和治理機制。
從堂會的文化開始著手
雖然教會是愛的群體,信徒都有新的生命,但基於各人仍有罪性,要達致新的管理模式並不容易。
劉教認為領袖的屬靈質素是必然的要素,此外堂會眾人能明白這種分擔責任及互相守望的關係亦相當重要。
他認為可以從堂會的文化開始著手改變治理的機制,建立互相分擔、互相守望、關愛、愛家的文化,
讓大家看教會的事為自己的事,上下一心,同心合意,相信達致良好的治理。
他說「…一般情況下應從愛的關係出發,來處理堂會內的各種機制。這有賴眾人有互相守望的屬靈意識,願意付出,也願意接受,
正確地看待個別的『人』和互相的關係,共同承擔堂會內的責任,才會有良好的治理,這便要從建立適當的屬靈文化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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